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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006029168X6/2024-0002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3-29
名称: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核查合格家庭信息公示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9
主题词: 公共租赁住房 轮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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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核查合格家庭信息公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3-29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对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的384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进行了核查,合格申请家庭共142户。现将合格申请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对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的384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进行了核查,合格申请家庭共142户。现将合格申请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和方式

  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2日,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15天。

  二、信息校正

  公示期间,请申请家庭认真核对申请信息,如发现公示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提交信息变更(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

  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节假日除外)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资料提交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坪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荣德大厦)15楼,投诉举报电话:0755-28477144。

  四、重要提示

  (一)根据《办法》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家庭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对本次公示无异议,以及有异议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根据《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受理回执号的先后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依序排在轮候册末位申请人之后。

  (三)未成年子女在轮候期间成年后无本市户籍的,应当退出轮候册。

  (四)轮候期间,在册轮候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提交信息变更(节假日除外)。

  (五)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深圳市坪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核查合格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表(受理时间: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1.附件:深圳市坪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核查合格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表(受理时间: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