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坪山区对本单位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废止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区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深坪府规〔2020〕4号)。
废止后,坪山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重新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坪山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1月-2023年9月)
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10MB2D066359/2023-0009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08 |
名称: | 关于区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0-08 | |
主题词: | 规范性文件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坪山区对本单位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废止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区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深坪府规〔2020〕4号)。
废止后,坪山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重新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坪山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1月-2023年9月)
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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