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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10MB2D066359/2022-0008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8-01
名称: 《深圳市坪山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听证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01
主题词: 法治政府建设 听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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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听证报告

发布日期:2022-08-01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183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政府令第157号)等有关规定,坪山区司法局于2022年7月13日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在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广场A座20楼举行了《深圳市坪山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听证会。参与本次听证会的人员有听证主持人冷冰峰,听证陈述人张艺觉,听证书记员杜俊竹,以及10名相关听证参加人。10名听证参加人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坪山居民、执法部门代表等,听证代表构成合理,具有较好的代表性,符合听证要求。)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183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政府令第157号)等有关规定,坪山区司法局于2022年7月13日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在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广场A座20楼举行了《深圳市坪山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听证会。参与本次听证会的人员有听证主持人冷冰峰,听证陈述人张艺觉,听证书记员杜俊竹,以及10名相关听证参加人。10名听证参加人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坪山居民、执法部门代表等,听证代表构成合理,具有较好的代表性,符合听证要求。

  一、基本情况

  听证会开始后,听证主持人冷冰峰同志介绍听证会程序、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会的相关要求等。听证陈述人对《深圳市坪山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编制背景、经过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编制背景及经过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先行示范区意见》)。《先行示范区意见》将“法治城市示范”列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五大战略定位之一,要求深圳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5月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全面建设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路径,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制定相应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述《意见》和《纲要》,坪山区司法局立足整体谋划,突出坪山特色,将《行动方案》纳入全区法治建设进行统筹考虑,以“创新坪山,未来之城”作为草拟《行动方案》的立足点和出发点。2021年11月开展了《行动方案》的起草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将坪山实际、坪山需求和坪山特色融入进本行动方案,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进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事项,精炼内容也写进了坪山区“十四五”规划。

  2021年年底基本形成了《行动方案》初稿,后续坪山区司法局积极向市司法局请示,将初稿具体内容同市级行动方案各项规定动作保持高度一致,并结合坪山实际相应增加了坪山特色内容。基本成熟后,坪山区司法局以自己名义向区政府各部门征求了意见,并根据各单位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2年5月,坪山区司法局正式对外向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3条公众意见,均采纳,采纳情况向个人作了电话反馈,并对外作了公示。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十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全方面。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是要坚持改革创新;四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取得重大突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提供坪山经验示范。

  2.关于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高质量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文化建设、民生保障、城市空间治理、生态环境等重要领域制度建设。积极提出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建议。

  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在职能交叉、多部门管理领域,实行联合制发规范性文件,避免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

  切实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实行制定前评估、风险评估、第三方评估和实施后评估。加强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不符合实际需要、不适应综合改革试点的规范性文件,加快修改、废止。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坪山区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现统一公开查询。

  3.关于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及管理工作,将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纳入年度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探索在区、街道两级全面推行专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落实谁决策谁负责、终身追责和责任倒查制度。

  4.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科学划定街道办事处事权,赋予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强行政执法。对新技术、新产业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拓展联合执法的执法部门和执法领域。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

  5.关于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强行政调解。建立由专兼职调解员组成的行政调解工作队伍。制定并公布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事项目录、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程序规定、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申请指南。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成行政复议职责和编制资源整合。2022年底前,区政府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升行政复议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上网公开。

  6.关于依法防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风险管控制度和应急机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提升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置不得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的透明度,及时通过官方信息平台、新闻媒体、互联网、微信、小程序发布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信息,依法引导舆论。

  引导和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建立区街两级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机构名录和专业志愿人员信息库,实现分类管理和调配;对于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救助有积极贡献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7.关于加快建成智慧型法治政府。基于法治政府信息平台,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知识图谱等新技术,拓展相关智慧应用,探索法治政府数据分析系统和依法治区全景监测,赋能坪山法治建设。加强政务信息联通共享,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全面向社会开放。

  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施“网上办”“指尖办”和“一次办”,大力推行“秒批”“秒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8.关于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优化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探索编制备案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消除不当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和社会治理的行为。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和减损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人员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破除隐性准入壁垒。

  9.关于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定规范性文件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除了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外,还应当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建立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平台。

  推进区、街道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强化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全方位、全流程、智能化、动态化监督。加大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建立行政执法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强化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行政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积极应诉,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区政府部门和街道收到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的,应当认真办理,及时向检察机关、法院回复办理结果。

  10.关于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区政府及其部门和街道的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加强工作安排。本方案列明工作事项作为法治建设检查督促的重点内容。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编制“关键少数”法律读本,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区政府领导班子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含辅助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做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才支撑,精准科学招录法律人才,充实各部门、各单位法治人才。具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职能的政府部门至少配备1名拥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在区和街道一级以及执法任务较重的政府部门设置首席法律顾问。推动向基层配置法治干部和工作人员,加强司法所人员队伍建设。

  二、听证结论

  此次听证会共收集到22条疑问和意见,主要从厘清行业痛点堵点问题,促进行业发展;引入律师团队等专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促进调解主体多元化;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学法培训,注重培训实效;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等方面提出了疑问和建议。听证陈述人与听证主持人对各听证参加人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解答,对各听证参加人提出的建议,予以采纳。10名听证参加人希望《行动方案》尽快出台,并按照方案有序开展法治工作,以推动坪山法治化发展进程。

  三、听证意见

  《行动方案》的出台实施将有利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机制,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性,有助于推进坪山区重点领域的发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为促进坪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2022年8月1日


附件:

1.《深圳市坪山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