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常办公需要信访局就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维保及耗材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坪山区信访局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维保及耗材采购。
二、采购形式
公开询价。
三、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项目内容
深圳市坪山区信访局的所有办公相关设备(办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投影仪、传真机等)维保及耗材供货。
五、办公设备明细表
详见附件。
六、供应商具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备计算机维护专业资质。
3.具备履行服务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力量,为项目配备至少一名专职专业技术人员,且从采购单位提出维保需求到供应商到达维保地点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4.供应商应有具备临时性供货能力。
七、报价形式
需提供办公设备维护价格。
八、报价文件基本要求
供应商有效资质文件、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及报价表格等,报价文件均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密封签章。
九、筛选条件
在满足所有其他要求的情况下,低价优先。
十、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4日17时30分前。
十一、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龙坪路1-1
2.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5-28468207
深圳市坪山区信访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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