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信访局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远程数据专项运营服务项目(下称“本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具体服务方式为通过对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数据的提醒、分析等,使日常工作中所需的相关数据报表能够有效得到支撑,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服务期限为一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本次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所有要求;
(二)提供法人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的身份证明;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五)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未被例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其他不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关于资质等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投标。
六、询价需递交的证明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编制项目询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供《营业执照》。
凡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需于2023年8月9日前向采购人现场(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荔科技工业园1号楼(兰博路北)区来访接待中心)或邮寄(地址:同上,收件人:叶小姐,电话:0755-89923603)提交纸质投标材料3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七、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资质、价格优势、行业经验、企业诚信等方面综合考量,确定最优者作为本项目供应商。
深圳市坪山区信访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