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谷仓吓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位于城市主干道龙坪路(规划路名“龙坪大道”)与东纵路交汇处的东南侧。该项目于2012年7月取得专项规划批复文件(深规土〔2012〕428号),于2016年10月取得专项规划(修改)的批复文件(深规土坪函〔2016〕1373号),于2017年8月取得专项规划(修改)的批复文件(深坪更新〔2017〕5号)等复函。根据已批规划,更新单元拆除用地面积76549.9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范围面积58050.4平方米,规划容积256070平方米。项目分为两期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修改内容
1.01-01地块39290平方米的商务公寓修改为39290平方米的办公,经营性建筑面积保持不变。
2.新增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160平方米,具体如下:
01-01地块增加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01-02地块增加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党建用房82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5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500平方米(占地),位于01-02地块。
3.01-01地块南侧东谷路上新增1处车行出入口。
4.取消01-01地块与01-02地块之间的空中步行通道。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2.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坪山区体育一路1号
3.项目现场: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龙坪路与东纵路的交汇处
(二)网上展示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szpsq.gov.cn
(三)报纸展示
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1月25日止。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5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55-89996106
六、版本说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修改内容仅为草案,最终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并提出意见建议。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01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