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300MB2C45246C/2022-00138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2-06-13
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七百)
2022-06-13
人事争议 仲裁

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七百)

发布日期:2022-06-13  浏览次数:-
(本委受理高雅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深坪劳人仲(马峦)案【2022】24号)。因你注册地址无人办公、无法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深圳市星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高雅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深坪劳人仲(马峦)案【2022】24号)。因你注册地址无人办公、无法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深坪劳人仲(马峦)裁【2022】47号仲裁裁决书。

  裁决事项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9月工资272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10月工资4000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现予公告,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送达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振环路1号京基御景印象四期2栋B座4-1-0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