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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45246C/2021-0015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1-06-23
名称: 关于坪山区2020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结果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23
主题词: 结果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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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坪山区2020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23  浏览次数:-
(2021年2月起,对经营满一年以上的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年检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区劳务派遣市场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运营,促进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状况核验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21年2月起,对经营满一年以上的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年检工作。我区共有94家劳务派遣单位需参加2020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其中88家劳务派遣单位提交了年检资料。现将年检结果公示如下:

  一、年检结果

  (一)共有6家单位未提交2020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包括:深圳市仁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深圳市忠良诚利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征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龙川县鸿福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浙江海达国际文教信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共有5家单位未在注册地实际经营,包括:深圳市搏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粤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深圳市尚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深圳钰兆荣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顺发隆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三)共有9家单位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包括:深圳兰大实业有限公司、深圳三社为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鸿源伟业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新纪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邦芒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创云智能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津渤亿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深圳钰兆荣实业有限公司。

  二、年检要求

  (一)未提交2020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将核验结果载入企业信用信息记录监管。

  (二)未在注册地实际经营的在年检结果公告一个月内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区人力资源局,经评估后符合要求的重新确定为年检合格。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针对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我局待其劳务派遣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上门核实其三年业务经营情况报告,视核验结果决定是否准予延续行政许可。

  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0755-82924019。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