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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45246C/2021-0012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1-05-14
名称: 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2020-2021年度终期评估结果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14
主题词: 小微企业 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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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2020-2021年度终期评估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14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1〕1号)、《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修订)》(深坪人资规〔2020〕3号)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2020-2021年度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终期评估的审核工作,申请机构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1〕1号)、《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修订)》(深坪人资规〔2020〕3号)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2020-2021年度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终期评估的审核工作,申请机构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19日,共3个工作日。

  二、评估方法

  采取系统调取劳动关系数据和实地核查服务档案以及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据统计对象:接受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超过12个月的小微企业。因《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试行)》(深坪人资〔2018〕11号)于2021年2月23日到期,故每次评估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1年2月23日,在第三个年度未满12个月的,按第三个年度的实际服务时间进行折算。

  三、评估指标

  本次评估主要涉及5个指标:主观指标为服务对象评价;客观指标为劳动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案件量和档案卷宗材料。本次评估相关指标及权重安排如下:

  (一)主观指标:服务对象评价(20%):以深圳市坪山区劳动关系评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评估报告为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五类评级结果给予相应比重分数,绿色和谐权重为20%,蓝色安全权重为15%,黄色敏感权重为10%,橙色预警权重为5%,红色危险为0。

  (二)客观指标

  1.适用《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试行)》(深坪人资〔2018〕11号)进行考核的企业客观指标权重如下:

  (1)劳动信访(占10%):该案件数量从劳动信访部门取得,仅指投诉类信访,业务咨询类信访不纳入统计范围。出现1宗劳动信访案件,权重递减2%,扣满10%为止。

  (2)劳动监察(占20%):该案件数量从劳动监察部门取得,以劳动监察案件立案查处通知书为准。出现1宗劳动监察投诉案件,权重递减5%,扣满20%为止。

  (3)劳动仲裁(占30%): 该案件数量从劳动仲裁部门取得,以劳动仲裁部门受理案件为准,与劳动仲裁结案方式无关联性。出现1宗劳动仲裁案件,权重递减5%,扣满30%为止。

  (4)服务档案(占20%):每月开展情况、改进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详细的获得12%权重,每月有详细记录的获得2%:其中每月2条及以上记录2%权重,1条为1%权重,无记录为0;托管6个月后劳动关系基本情况表及改进方向完善的获得2%权重;按改进方向整改落实情况,每条占2%,最高不超过6%权重,服务满一年后撰写年度服务情况总结报告。

  2.适用《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修订)》(深坪人资规〔2020〕3号)进行考核的企业客观指标权重如下:

  (1)劳动信访(占20%):该案件数量从劳动信访部门取得,仅指投诉类信访,业务咨询类信访不纳入统计范围。出现1宗劳动信访案件,且案件量较上年度减少或持平,每出现一宗劳动信访扣减2%、案件量较上年度增加,每出现一宗扣减5%,扣满20%为止;第一年开展托管服务的企业,每出现一宗扣减2%,扣满20%为止。

  (2)劳动监察(占10%):该案件数量从劳动监察部门取得,以劳动监察案件立案查处通知书为准。出现1宗劳动监察投诉案件,权重递减5%,扣满10%为止。

  (3)劳动仲裁(占30%): 该案件数量从劳动仲裁部门取得,以劳动仲裁部门受理案件为准,与劳动仲裁结案方式无关联性。发生劳动仲裁案件,且案件量较上年度减少或持平,每出现1宗劳动仲裁案件,权重递减5%;案件量较上年度增加,每出现1宗劳动仲裁案件,权重递减10%,扣满30%为止。第一年开展托管服务的企业,当年度发生劳动仲裁案件,每出现1宗劳动仲裁案件,权重递减5%,扣满30%为止。

  (4)服务档案(占20%):基础服务档案:每月开展情况相关佐证材料详细的获得12%权重,每月有2条以上记录(其中至少1条为线下服务记录),每一年开展托管服务的基础档案得分满20%,不符合服务档案要求每月扣2%,扣满20%为止;开展托管服务一年以上的基础服务档案满为12%,不符合服务档案要求每月扣1%/,扣满12%为止。

  提升服务档案要求:开展托管服务一年以上的企业档案,在基础服务档案要求内容以外,需记载上一年度劳动关系评价指标调查系统评估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该项满8%,根据整改率得分:当年度整改记录条数/上年度评估报告整改记录条数*8。上一年度未发现需整改情况的,该项得8分。

  四、补贴金额核算

  第一年服务的每家企业补贴数额为:(客观指标权重得分+主观指标权重得分)*深圳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5*工伤保险人数相应比重(60%-100%)。

  第二年服务的每家企业补贴数额为:(客观指标权重得分+主观指标权重得分)*深圳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6*工伤保险人数相应比重(60%-100%)。

  第三年服务的每家企业补贴数额为:(客观指标权重得分+主观指标权重得分)*深圳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7*工伤保险人数相应比重(60%-100%)。

  五、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公示企业存在的问题(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政府二办人力资源局402B,电话:0755-893468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补贴发放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附件: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终期评估审核及评分汇总表(2020-2021年度)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

1.附件: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终期评估审核及评分汇总表(2020-2021年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