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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45246C/2023-0049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12-14
名称: 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2022-2023年度第三批次终期评估结果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14
主题词: 小微企业 事务托管 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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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2022-2023年度第三批次终期评估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14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1〕1号)、《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深坪人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2022-2023年度第三批次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终期评估的审核工作,服务机构名单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1〕1号)、《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深坪人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2022-2023年度第三批次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终期评估的审核工作,服务机构名单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共3个工作日。

  二、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取主客观指标相结合方式,主观指标通过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调查,客观指标调取劳动关系数据和实地核查服务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对象:接受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超过十二个月的托管服务对象。

  三、评估指标

  本次评估主要涉及5个指标:主观指标评分、劳动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案件量和档案卷宗材料。本次评估相关指标及权重安排如下:

  (一)主观指标评分(占20%):通过应用劳动关系评价指标系统测评评级为绿色和谐的得20分;评级为蓝色安全的得15分;评级为黄色敏感的得10分,评级为橙色预警的得5分,评级为红色危险或者未参与评价调查的得0分。

  (二)劳动信访(占20%):该案件数量从劳动信访部门取得,仅指投诉类信访,业务咨询类信访不纳入统计范围。第一年开展托管服务的企业每出现一宗扣减2%,扣满20%为止。开展托管服务一年以上的企业发生劳动信访案件,且案件量较上年度减少或者持平,每发生一宗劳动信访案件扣减2%,扣减20%为止;发生信访案件,且案件量较上年度增加,每发生一宗劳动信访案件扣减5%,扣减20%为止。

  (三)劳动监察(占10%):该案件数量从劳动监察部门取得,以劳动监察案件立案查处通知书为准。出现1宗劳动监察投诉案件扣减5%,扣满10%为止。

  (四)劳动仲裁(占30%):该案件数量从劳动仲裁部门取得,以劳动仲裁部门受理案件为准,与劳动仲裁结案方式无关联性。第一年开展托管服务的企业每出现一宗扣减5%,扣满30%为止。开展托管服务一年以上的企业发生劳动仲裁案件,且案件量较上年度减少或者持平,每发生一宗劳动仲裁案件扣减5%,扣减30%为止;发生仲裁案件,且案件量较上年度增加,每发生一宗劳动信访案件扣减10%,扣减30%为止。

  (五)服务档案(占20%):第一年开展托管服务的基础服务档案得分为20%分,不符合服务档案要求每月扣2%,扣满20%为止;开展托管服务一年以上的基础服务档案满分为12%,不符合服务档案要求每月扣1%,扣满12%为止,在基础服务档案要求内容以外,按照上一年度劳动关系评价指标调查系统评估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满分为8%,按整改完成率计算得分。

  四、补贴金额核算

  第一年服务的每家企业补贴数额为:(客观指标权重得分+主观指标权重得分)*深圳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5*工伤保险人数对应比重。

  第二年服务的每家企业补贴数额为:(客观指标权重得分+主观指标权重得分)*深圳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6*工伤保险人数对应比重。

  第三年服务的每家企业补贴数额为:(客观指标权重得分+主观指标权重得分)*深圳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7*工伤保险人数对应比重。

  鼓励并支持各托管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共享服务,对同一园区8家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不满30人的企业同时提供驻点服务,且服务内容不少于《深圳市坪山区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三十项,每家补贴金额不超过《深圳市坪山区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数额的80%。

  五、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公示企业存在的问题(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政府二办人力资源局402B,电话:0755-28318984)。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补贴发放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效果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附件: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终期评估审核及评分汇总表(2022-2023年度第三批次)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1.附件: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终期评估审核及评分汇总表(2022-2023年度第三批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