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45246C/2023-0017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06-30
名称: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30
主题词: 职业 技能 培训
【打印】 【字体: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30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和奖补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13号)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我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和奖补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13号)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我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载体类型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

  二、申报对象

  我市依法设立的企业、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以及承担职业培训职能的其他事业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面向本单位员工或者社会劳动者、预备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承担技能培训、课程研发、技能交流、工匠精神传播等任务,具备较大培训规模和示范效应的技能人才培养载体。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主要包括普通基地和粤菜师傅、数字经济、新业态等专项基地。

  申报主体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

  2.开展线下培训的,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师资力量满足同时培训100名以上技能人才的需要;开展线上社会化培训的,应当具备功能完备的信息服务平台,并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有关资质;

  3.积极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申报普通基地的,其在申请截止日前1年内开展的培训达到以下规模:属于院校、培训机构的,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属于企业、行业协会培训部门的,年培训规模不少于200人;线上培训平台申报的,年培训规模不少于50000人。

  申报专项基地的,相关职业(工种)的培训规模应当达到前款标准的25%。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是由技能大师开展技艺传承、技术攻关、技能交流等活动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并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聘有行业内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的技能大师主持工作室工作。技能大师应当在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岗位或职业教育技能操作教学岗位工作,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含省级以上工会组织)授予的“技术能手”“创新能手”“工匠”“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之一;

  (3)担任过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

  (4)获得“鹏城工匠”荣誉;

  (5)具有高级技师技能等级或者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挖掘传承传统工艺、促进技术技能革新、提升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2.具备相对独立的培训场地和匹配的实训设施设备;

  3.建立规范的师带徒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制度,承诺对工作室给予常态化经费支持、对有贡献的技能大师给予一定奖励;

  4.积极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关工作。

  (三)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是为了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采取集中培训、送课上门、线上教学等方式开展涉农技能培训、技术推广、技能帮扶活动,或者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的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并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

  2.培训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等满足年培训100名以上技能人才的需要;

  3.在各区农业产区或者我市对口帮扶地区建立1个以上培训站点。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简介,载体管理制度清单及其文本,培训场地、设施设备、师资清单,经费投入或经费预算说明;

  2.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提供校企合作协议或产教融合活动有关材料,近1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

  3.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提供技能大师符合本办法对应情形的有关材料,校企合作协议或产教融合活动有关材料,近1年取得技能成果成效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

  4.申报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的,提供培训站点有关材料,以及近1年开展涉农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成效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

  主要管理人员、培训教师获得职业教育培训、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奖励荣誉的,可以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清晰明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编制目录和页码,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PDF格式,扫描成一份文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材料顺序与纸质版材料装订顺序一致)。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在申报日期截止前,申报单位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申报材料。

  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接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的,区人力资源局进行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补齐或补正材料通知书。

  3.评审。区人力资源局在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完成实地考察和评审工作,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候选名单。载体认定评审应当在充分讨论基础上,由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打分。

  4.公示。区人力资源局将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候选名单书面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5.结果发布。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官方网站统一公布2023年度新认定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名单。

  (三)申报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4日。

  (四)受理单位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办理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翠景路33号坪山工匠园一楼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咨询电话:0755-89591867。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2.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评审细则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评审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