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同意深圳市坪山区卓越卓艺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举办者由深圳市卓越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财富城分公司变更为周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日
索引号: | 11440300MB2C17341R/2025-0001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01 |
名称: | 关于同意深圳市坪山区卓越卓艺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变更举办者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01 | |
主题词: | 变更 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同意深圳市坪山区卓越卓艺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举办者由深圳市卓越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财富城分公司变更为周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联系方式:0755-2834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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