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漠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573781M):
你单位于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19日在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马峦山赤坳卡口岗亭内原500千伏坪山输变电工程项目部地块内非法倾倒建筑废弃物(渣土),共倾倒建筑废弃物141车,违法所得款项共计141000元,违反《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办于2022年8月11日向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壹拾肆万壹仟元整的处罚决定(141000元),并于2022年8月11日到你单位住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深坪马峦综行罚决字第007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22〕深坪马峦综行责字第0073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但到你单位住址后,你单位无人员在场,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单位未正常经营。我办于2022年8月12日邮寄《决定书》《通知书》及《深圳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缴款识别码:44031022000000588134),被退件处理,无法通过邮寄送达。
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方式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通知书》,你单位应当在收到《决定书》《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义务,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于2022年08月18日18时前清理非法倾倒的建筑废弃物(渣土)。
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决定书》《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办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决定书、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9263505,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新合路与比亚迪路交会处马峦街道办事处二办A栋301B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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