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坪山区龙田街道龙湖新屋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龙田社区,龙田北路两侧,东至同富裕路,南至规划新湖路,西至规划龙湖路,北至规划龙锐路。拟拆除用地面积约17万㎡(拆除面积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及《坪山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建(构)筑物权利人核实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坪更新整备〔2021〕82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1〕508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权利人核实情况进行公示。
二、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特区报》
三、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龙湖新屋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现场
(二)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
(三)深圳市龙田社区办公楼
(四)深圳市坑梓龙田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
(五)深圳市坑梓龙田股份合作公司龙湖分公司办公楼
(六)深圳市坑梓龙田股份合作公司新屋分公司办公楼
四、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szpsq.gov.cn/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2022年4月29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止。
六、意见反馈
相关人员如对权利人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坑梓龙田股份合作公司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公示内容将作为项目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依据。
(一)个人反馈的,应提交书面意见、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签名及捺指模。
(二)委托他人反馈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签名及捺指模。
(三)单位反馈的,应提交书面意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盖单位印章;单位委托代理人反馈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生,罗生
联系电话:0755-84122541,0755-84115003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龙田南路101号
深圳市坑梓龙田股份合作公司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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