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传承坪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开展了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经专家审核,同意四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捏面人、唐卡、太平歌词,箔金工艺列为坪山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具体情况见附表。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形式向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馈。
联系人:李志恒
联系电话:0755-89217050
邮箱:lizhiheng@szpsq.gov.cn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政府大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表:深圳市坪山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