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发放民宿稳增长补助工作方案》《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放民宿稳增长补助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民宿发放稳增长补助,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助对象范围及要求
获得稳增长补助的民宿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条件开办的,申报前仍正常经营的;
(二)申报前已在各区街道办理登记、在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部门报备的民宿;
(三)取得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的;
(四)配合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的;
(五)2022年以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申报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22年12月18日24时止。未在此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在申报期限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纸质材料寄送到联系地址。
四、发放标准
补助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以普惠制形式平均分配给符合补贴条件的民宿。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4622703 联系人:赖小姐
邮箱:laidingrui@szpsq.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715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