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有效治理殡葬领域存在的购买“活人墓”、囤积墓地、炒卖墓地等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根据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已认真完成对赤坳、福山两个公益性墓园长期空置墓穴的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我区赤坳、福山墓园仍有部分长期空置墓穴未完成迁坟建造投入使用。鉴于有多名群众反映因受数年疫情影响,一直未能选定日子进行迁坟建造的情况,我局决定将墓穴建造投入使用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仍未完成迁坟建造投入使用的,墓园管理单位将根据有关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收回。对收回的墓穴按照《坪山区公益性墓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墓位申购程序办理墓位申购手续。
坪山区民政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