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就“坪山区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专项委托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PSKCGK-202301
二、项目名称:坪山区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专项委托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四、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具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当地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报名供应商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功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页截图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报名供应商应具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截图,须包以下信息: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非企业无须提供;
(四)报名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需提供诚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诚信承诺函》)。
五、响应文件要求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备齐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响应:
(一)响应方案(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八)响应文件扫描件(须和纸质文件保持内容一致,如有冲突,以纸质文件为准)。
六、其他要求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室
(三)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
现场购买:投标人代表携: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③《投标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zzdzb.cn/ “下载中心”)加盖投标人公章,办理手续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购买:请于办理汇款手续后,将汇款单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投标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发至采购代理机构(339288519@qq.com)(咨询电话:杨小姐0755-82786028),原件快递至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室。
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换)。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21日上午9:00-9:30。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21日上午9:30。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开标室。
七、中标方式:满足“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
八、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九、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如有任何疑问,可来访或来电进行联系,联系人:邹工,联系电话:0755-28318304。
十、本公告内容及发布时间以“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内容为准。本项目已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