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PSJY20200181101
2.项目名称:坪山区档案馆、方志馆--室外临时停车场及管线迁改工程(施工)
3.招标方式:预选招标
4.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5.定标方式:价格竞争法
6.工程地址:深圳市坪山区
7.建设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8.经办人及联系方式:王工,0755-89458374/15919775426
9.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10.本次招标内容: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坪山街道坪山大道与丹梓大道交汇处西南侧,停车场用地面积9771㎡,拟建停车位248个,主要建设内容:停车场、出入口通道、管线迁改等。
招标范围:场地平整、停车场施工及管线迁移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1.招标控制价:6,538,126.95元。
12.投标报价上限的净下浮率:13.37%。
13.投标报价上限:5,706,250.97万元。
14.工期:90日历天
15.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11月6日14:00时至2020年11月11日14:00时
16.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入围坪山区2018-2019年度政府投资简单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市政公用工程组。
17.定标方法:价格竞争法
(1)入库承包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输入总报价并上传《报价明细表》;
(2)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入库承包商的总报价进行排序,去除一家最高报价后,剩余的报价皆为有效报价;
(3)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计算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有效报价价格之和/有效报价的入库承包商数量);
(4)系统计算△E(△E=入库承包商有效报价与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差的绝对值/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E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有效数字;
(5)系统将△E由低到高排列,△E最低的入库承包商作为中标承包商;
(6)若△E相同时,报价较低的入库承包商作为中标承包商;当报价仍相同时,报价较早的入库承包商作为中标承包商;
18、项目定标时间:响应截止后,系统根据响应承包商报价,按照价格竞争规则确定中标承包商。
19.咨询答疑事宜:
投标承包商如有任何疑问,须在交易公告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6日14:00时至2020年11月10日12:00时)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纸质文件(原件)至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受理后会出具受理回执给相关单位并将疑问汇总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须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答疑的回复或变更说明,并提交至交易中心发布答疑公告。
20.其他有关要求:
投标承包商须在公告发布期间进入深圳市政府采购系统投标响应并进行报价。
21.项目特别说明
(1)最终结算价以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的价格为准。
(2)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3)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653.812695万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包括安全文明措施费31.616752万元,暂列金额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万元,合计不可竞争费31.616752万元,投标上限的净下浮率为13.37%,则投标报价上限为570.625097万元。
(4)入库承包商除了按照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输入总报价并上传《报价明细表》外,还需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ZBS和BDS文件,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投标报价软件及相关报价规定提供TBS及QDG计价文件。
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