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河横岭段景观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项目总概算(深发改〔2007〕1092号),项目投资概算1023万元。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事权划分细则的通知》(深府办〔2007〕18号)文精神,市区按8:2比例分摊,市投资818万元、区投资205万元。该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河坑梓二段横岭区域,主要建设内容有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局为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施工等合同由龙岗区建筑工务局签订。经公开招标,施工中标单位为金中天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甘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09年8月,该项目移交至坪山区建筑工务局负责完成后续建设。该项目工程于2011年3月开工,2016年6月通过竣工验收。2018年12月29日取得财务竣工决算审核报告(深宏审报〔2018〕1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