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一、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二、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载体和监督渠道
【公开主体】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载体】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坪山区人民政府公报》、“创新坪山”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及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服务专区等渠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众参与”监督
公众参与:https://www.szpsq.gov.cn/gzcy/index.html
综合部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署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5楼,邮编:518118,电话:0755-89999576。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事项类别及名称 | 公开内容 | 责任科室 |
一级类别 | 二级类别 |
1 | 公开目录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包括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等 | 综合部 |
2 | 机构职能 | 机构概况 | 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 综合部 |
3 | 机构领导 | 负责人姓名、职务、职责 | 综合部 |
4 | 内设机构 | 机构设置、机构简介、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 综合部 |
5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内容 | 各部门 |
6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内容 | 各部门 |
7 | 规划计划 | 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 有关部门 |
8 | 资金信息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 | 计划财务部 |
9 | 人事信息 | 人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综合部 |
10 | 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印发日期 | 有关部门 |
11 | 政策解读 | 文字、图片、政策问答、媒体报道等多形式解读内容 | 有关部门 |
12 | 数据发布 | 业务相关公开数据 | 有关部门 |
13 | 工程进展 | 各项目的月度工程进展情况 | 各部门 |
14 | 工程预决算情况 | 项目的工程预算情况及工程决算情况 | 有关部门 |
15 | 人大建议及提案办理情况 |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 人大建议办理复文 | 综合部 |
16 |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政协提案办理复文 |
17 | 公众参与 | 征集调查 | 工程项目满意度调查、公示时间、意见及结果反馈 | 有关部门 |
18 | 在线访谈 | 访谈时间、地点、嘉宾、简介、文字实录、回顾视频 | 有关部门 |
19 | 政府信箱 | 信件主题、答复时间、答复内容、答复主体等 | 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