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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10MB2D298370/2020-0003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0-08-14
名称: 关于补充坪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专项资助第三批(湖北员工延期返深)资助项目所需资料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14
主题词: 专项资助 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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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坪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专项资助第三批(湖北员工延期返深)资助项目所需资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4  浏览次数:-
(坪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专项资助第三批资助项目(湖北员工延期返深)的审核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在审核中发现部分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将资料报送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坪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专项资助第三批资助项目(湖北员工延期返深)的审核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在审核中发现部分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现整理出需补充资料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需补充的资料清单及模板,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将资料报送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如下:

  一、劳动合同或参保证明

  2019年12月未缴纳社保的新入职员工或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申请资助的个人是申请单位员工,员工个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详见附件2。要求:①提交资料须完整显示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单位全称;②时间须涵盖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

  二、滞留湖北且在规定时间之后返深的资料

  申请人手机号码通话详单(通话详单的客户姓名需与申请人身份证姓名一致)或深圳社区开具的湖北返深证明。

  (一)手机通话详单在移动、联通、电信官方网站网页(非APP)的通话详单模块下载打印或者截屏打印。要求:①须完整显示申请人个人姓名及手机号码;②时间须涵盖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通话详单的通讯地点显示湖北、深圳两地才为有效的证明材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联通附件3.1、移动附件3.2、电信附件3.3)。

  (二)深圳社区开具的湖北返深证明由申请人个人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具。要求:①须完整显示申请人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②须包含湖北返深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模板详见附件4。

  三、有关要求

  以上补充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请由各公司统一补交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shiwen@szpsq.gov.cn,纸质件(一式两份)快递至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委、区政府531室,联系人:易工,联系电话:13545999367。

  本批次补充资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

  特此通知。

  附件:1.需补充资料的人员名单

  2.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1联通用户打印通话详单操作步骤

  3.2移动用户打印通话详单操作步骤

  3.3电信用户打印通话详单操作步骤

  4.社区证明模板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4日


附件:

1.附件1:需补充资料的人员名单.xlsx

2.附件2:社会保险参保证明.jpg

3.附件3.1:联通用户打印通话详单操作步骤.pdf

4.附件3.2:移动用户打印通话详单操作步骤.pdf

5.附件3.3:电信用户打印通话详单操作步骤.pdf

6.附件4:社区证明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