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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25336912/2020-0002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0-07-22
名称: 3岁儿童走失,坪山区碧岭派出所助其找到家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22
主题词: 儿童走失 坪山警方 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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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儿童走失,坪山区碧岭派出所助其找到家人

发布日期:2020-07-22  浏览次数:-
(日前,一名3岁小孩与家人走失,幸好坪山警方通过多渠道寻找,最终找到小孩家人。)

  日前,一名热心群众带着一名3岁小男孩到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碧岭派出所碧岭警务室求助,该群众称其看到小男孩一个人站在碧岭文化广场路边哭,猜测是和家长走失了,希望警方能够帮忙联系寻找家长。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碧岭派出所民警林玮得知情况后,尝试与小孩进行沟通,但因小孩情绪不稳定,一直哭闹,无法正常交流。民警林玮随即买来饮料给小孩,并耐心安抚小孩的情绪,小孩情绪稳定后,仍无法说出家庭住址、电话等信息。民警把小孩的情况反馈给碧岭派出所值班室,通过查看监控、通知路面巡逻警力、转发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寻找小孩家人,随后带着小孩到走失地点附近寻找。不到一个小时,小孩的母亲来到了碧岭警务室,经过身份核实,民警把小孩交给了其母亲。

  经了解,原来孩子的妈妈饭后带着孩子去碧岭文化广场玩,一时疏忽使独自玩耍的孩子走失,当时家里人闻讯已是惊慌失措,乱成了一锅粥,正在四处寻找时,小孩母亲在微信群看到警方正在寻找小孩的家长,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小孩母亲临走时,民警提醒孩子家人今后要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监护工作,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警方提示:

  为防止孩子走失,警方温馨提醒各位家长:在车站、商场等人多的地方,要让孩子始终处于视线范围内;对于年龄较小的孩子,外出时要有监护人陪伴;教给孩子一些求助、不要跟陌生人走等自救常识;在孩子身上放上家人信息,便于取得联系;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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