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一、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二、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载体和监督渠道
【公开主体】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载体】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坪山区人民政府公报》、“深圳坪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及微博、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及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服务专区等渠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众参与”监督
公众参与:https://www.szpsq.gov.cn/gzcy/index.html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分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1号320室,邮编:518118,电话:0755-84443073。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事项类别及名称 | 公开内容 | 责任科室 |
一级类别 | 二级类别 |
1 | 公开目录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包括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等 | 情报指挥处 |
2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 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包括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等 | 治安管理大队 |
3 | 机构职能 | 机构领导 | 机构领导职务、职责 | 政治处 |
4 | 机构设置 | 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 政治处 |
5 | 警务动态 | 警务工作动态信息 | 有关科室 |
6 | 资金信息 | 财务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 | 警务保障科 |
7 | 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印发日期 | 有关科室 |
8 | 政策解读 | 文字、图片、政策问答、媒体报道等多形式解读内容 | 有关科室 |
9 | 数据发布 | 业务相关公开数据 | 有关科室 |
10 | 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 人大建议办理复文 | 各科室 |
11 |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政协提案办理复文 | 各科室 |
12 | 政务服务 | 办事服务 | 公安相关业务的办事服务 | 有关科室 |
13 | 权责清单 |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有关科室 |
14 | 行政执法信息 | 行政处罚事项 | 行政处罚事项基本信息、办理流程、咨询监督、法律依据、法律救济等内容 | 法制大队 |
15 | 事前公开 | 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监督信息 | 有关科室 |
16 | 事后公开 | 执法结果、年度数据 | 有关科室 |
17 | 公众参与 | 政府信箱 | 信件主题、答复时间、答复内容、答复主体等 | 有关科室 |
18 | 在线访谈 | 访谈时间、地点、嘉宾、简介、文字实录、回顾视频 | 有关科室 |
19 | 征集调查 | 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意见反馈入口、意见及结果反馈 | 有关科室 |
20 | 业务知识库 | 公安业务常见问题答复 | 情报指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