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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79425N/2022-0002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5-09
名称: 坪山区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补充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09
主题词: 网络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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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9  浏览次数:-
(坪山区财政局印发了《坪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行业协会、各企业:

  为动员全区会计人员积极参加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坪山区财政局印发了《坪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详见附件)。现就落实参赛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奖励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按要求参加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答题成绩在90—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答题成绩在80—89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学分。答题成绩达到上述分数标准的会计人员,将由深圳市财政局统一导入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折抵2022年度专业课学分,会计人员无需另行申请。会计人员在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可查看学分抵扣情况。

  特此通知。

坪山区财政局

2022年5月9日


附件:

1.1.坪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doc

2.1-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