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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97658H/2025-0002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4-29
名称: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9
主题词: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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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04-29  浏览次数:-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方式:0755-85209297

  办公地址:坪山区锦绣西路25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502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管理和考核规范。

  (三)负责市政公园及道路绿化(不含高速公路及林地绿化,下同)养护、城市照明、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行动。

  (四)负责所属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所属公园和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五)制定户外广告设施(不含公交候车亭、交通设施、交通工具,下同)设置具体规划;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指导和监督街道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工作。

  (六)依据相关规定,编制全区有关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城市照明、公园管理等相关经费(不含道路部分)的年度计划,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七)负责市政公园及道路绿化养护、城市照明、市容管理、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施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监管责任。

  (八)负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协调、监督、指导、考核、培训等工作,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与街道综合执法有关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和会商机制。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化的城市管理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的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