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300695597658H/2024-00005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01-15
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申报开始
2024-01-15
坪山区 生活垃圾分类激励

坪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申报开始

发布日期:2024-01-15  浏览次数:-
(近日,坪山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申报工作,根据新修订实施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办法》),激励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近日,坪山区启动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申报工作,根据新修订实施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办法》),激励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赶紧来了解下吧!

  一、评选周期

  《激励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2024年开展2023年度激励对象的申报和认定工作,评选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2月25日。

  二、激励措施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全市每年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对象进行认定,给予激励对象通报表扬,并对其中的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进行资金补助。

  (一)住宅区:通报表扬+激励补助

  ★按照5万元/1000户的标准进行资金激励。

  ★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200户,激励资金减少1万元,最低补助为1万元。

  ★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200户,激励资金增加1万元,最高补助为10万元。

  ★减少或增加不超过200户的,不予减少或增加激励资金。

  注:住宅区包含住宅小区和城中村。

  (二)其他单位:通报表扬

  除住宅区以外,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三)个人:通报表扬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三、激励对象

  激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包括居民委员会,住宅区(住宅小区、城中村)、产业园区、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公园景区、集贸市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餐饮场所、交通场站、酒店、大型商场、商务写字楼等重点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

  激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包括社区工作者、教师、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等。

  四、申报流程

  激励对象的申报、审核和认定工作均采用线上方式开展。激励申请对象需在市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和资料填报等工作。社区、街道、区等有关部门需在市信息平台完成审核、认定和上报等工作。

  (一)激励对象申报(单位和个人)环节

  1.进行身份认证。

  登录路径:“美丽深圳”公众号——便民服务——垃圾分类板块

  2.进行系统填报,完成佐证材料上传等。

  登录入口:“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管理平台”。登录网址:https://smartum.sz.gov.cn/ljfl/shenzhen/ui.szjg/#/login

  (二)审核认定环节

  开展社区、街道、区级、市级审核及认定。

  登录入口:“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管理平台”。登录网址:https://smartum.sz.gov.cn/ljfl/shenzhen/ui.szjg/#/login

  (三)系统申报认定流程

图片1

  请咨询相关街道,工作人员将指导填写申请表。

图片2.png

  (信息员:古旭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