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创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的建议》(第2-2022007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辖区流动摊贩管理办法的建议
自2020年以来,受到疫情的影响,我区经济、社会的正常有效运转受到严重打击,为了稳步提升市容环境品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化解社会矛盾,我局紧跟立法方向探索出一条流动摊贩管理的善治之路。目前,我局已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坪山、龙田街道先行试点流动摊贩规范管理,指导相关街道制定了相关工作指引,对疏导点的部门分工、划定要求,管理标准、退出机制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力求在惠及商户、服务群众的同时有效规范市容秩序,实现“双赢”。
二、关于设立流动摊贩临时规范疏导区域的建议
我局指导相关街道结合商铺实际情况、所处路段繁华程度、对人行道的影响等因素,在不影响交通和居民正常出行的前提下,划定摊贩疏导点和确定经营时段,将摊贩集中经营区域、路段和时段的规划设置、摊位数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做好摊贩的登记设置、日常监管和摊贩疏导点周边流动摊贩的查处工作,允许这部分流动摊贩在疏导区域范围内经营。
三、关于明确流动摊贩临时规范疏导区域营业时间的建议
摊贩疏导点管理工作制度已对区域的起始经营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如果疏导点内的摊贩一月内累计违反规定3次以上的,可以取消摊贩经营资格,予以强制退出经营。街道、社区或相关居民小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每天对疏导点内流动摊贩做好巡查和提醒,督促疏导点内的流动摊贩遵守营业时间等相关规定。
四、关于流动摊贩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建议
我局指导相关街道委托股份合作公司或物业管理企业开展临时摊贩的申请和登记工作,在办事机构公布摊贩登记的条件、办理流程等,方便市民申请办理。
五、关于规范疏导区域内经营者管理的建议
我局指导各街道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疏导点的经营管理。一是明确定位标识。在规划经营区域内统一划线,合理设置摊位,对各经营区域施划明显的标线;在疏导点显眼处设置统一规格的疏导点标识牌。注明经营范围、经营时间、管理单位责任人姓名、监督电话等内容便于群众监督;二是加强卫生管理。所有临时摊位经营者按要求配备垃圾收集容器,每隔10米设置一个以上垃圾分类收集桶,统一摆放位置,垃圾密闭收集、集中堆放、日产日清、卫生达标;三是做好规范经营。严禁将经营点位转让他人经营。严禁超出规定面积占道经营,擅自扩大经营面积。严禁超时经营。严禁经营水产、屠宰、生肉等。严禁擅自利用经营设施设置广告。严禁在摊贩疏导点内乱堆乱放、抛洒垃圾和倾倒污水等有碍市容观瞻的行为。
2022年以来,我局指导各街道探索在合适区域设置流动摊贩疏导点,画上警戒线、喷上提醒文字,允许流动摊贩在划线范围内摆放经营,发现违反市容环境法律规定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重罚。有条件允许流动摊贩规范经营作为“七分服务”;流动摊贩整齐摆放,规范经营,做好环境卫生,不影响正常通行,签订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二分管理”;基层加强市容巡查,流动摊贩违反管理依法进行重罚作为“一分执法”进行兜底,是绣花针式管理与“721”工作法相结合的具体表现。这样既可以一定程度消除市民对管理、执法的抵触心理,又能有效减少长期以来城管部门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缓解占道经营扰民问题。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