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规范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
附件:
索引号: | 000000-02-2020-11409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0-02-27 | |
名称: | 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 |
主题词: | 专家库 |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规范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5-8453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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