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10MB2D29781W/2025-0013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10-31
名称: 坪山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结束2025年汛期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31
主题词: 结束汛期
【打印】 【字体:    

坪山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结束2025年汛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31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结束2025年汛期的通知》《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结束2025年汛期的通知》精神,区三防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10月28日同步结束我区2025年汛期。)

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结束2025年汛期的通知》《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结束2025年汛期的通知》精神,区三防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10月28日同步结束我区2025年汛期。

  转入非汛期后,各街道、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做好今冬明春蓄水保水、水毁风毁工程修复、应急物资储备更新、应急预案修编、三防业务培训、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以及易积滞水点、危险边坡、道路空洞、老旧房屋、危墙、地下空间等隐患整治工作。要对今年防汛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评估,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如遇特殊天气,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规定,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特此通知。

坪山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