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坪山区龙田街道麦捷科技大厦“7·18”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7·18”事故评估组
2025年2月27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10MB2D29781W/2025-0002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7 |
名称: | 关于对坪山区龙田街道麦捷科技大厦“7·18”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2-27 | |
主题词: | 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坪山区龙田街道麦捷科技大厦“7·18”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7·18”事故评估组
2025年2月27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5-8453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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