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凤游彩虹
留言日期:
2021-03-05
主题:
关于公租房续签要求
内容:
您好,我是以深圳市公租房轮候库坪山户籍人员申请的坪山的公租房,请问合同期满后如果续签合同,需要什么要求,是只要深户,无房产就可以吗,对社保有要求吗,如果社保断缴过一个月或者两个月会有影响吗,我是一家三口均为坪山户籍,本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由于可能换工作,所以想咨询万一社保断缴一段时间,对后面续签公租房会有影响吗,盼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3-08
答复时间:
2021-03-0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我中心已于2021年3月8日收到并回复您的来件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市民所述情况,市民为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家庭,现已承租了我区公共住房。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租房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届时公租房申请条件且需要续租的,可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合格的,准予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市民在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前提下,社保未迁出深圳市,社保临时断缴暂不影响市民申请续租合同。特此回复。【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