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文先生
留言日期:
2022-08-14
主题:
投诉墩子河人工湿地不顾市民需求,一刀切禁止市民携带宠物入内
内容:
投诉墩子河人工湿地不顾市民需求,一刀切禁止市民携带宠物入内,全面禁止市民携带宠物进入不合理,请顾及市民需求,允许市民携带宠物进入,人性化管理,听民声,满足市民群众的遛狗需求。 作为社区工作人员的我很能理解普通市民的心情,在老城区的街道、社区,有很多老年人工资并不高,而且低保户和困难户的数量也不少。因为儿女长期不在身边,老年人就想养只狗作为精神的寄托,如果禁止他们进入湿地遛狗,比如连湿地的绿道都不给他们出的话、他们可能就没任何地方进行遛狗活动,遛狗休闲锻炼就会非常困难,还有可能在保安驱赶过程中,有老年人年纪大了一激动就会引发疾病,这样反而会引发更大的矛盾。 家中有小孩的养犬家庭则非常注重亲子宠物交流, 让宠物陪伴孩子儿童成长,疗愈人心。 宠物作为人类以外的依恋资源,对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有重要影响。绿道不仅是非养犬群体的玩乐空间,也是养犬家庭亲近大自然互动的纽带。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8-17
答复时间:
2022-08-1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我局已收到并回复您的来件问题,回复如下:《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四款(https://www.sz.gov.cn/szsrmzfxxgk/zc/gz/content/post_9453712.html)明文规定“第二十四条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场所,但是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四)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厅、候机室等公共场所;上述公共场所应当以适当的方式显著标明禁止犬只进入,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有责任禁止犬只进入其管理的公共场所。”我局管养的墩子河湿地属于公园等公共场所,参照此条例进行管理,并已在湿地入园须知中提示“禁止携宠入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坪山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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