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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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
留言日期:
2022-06-23
主题:
深圳市旭生集团拖欠东门片区旧改项目过渡费
内容:
深圳市旭生集团位于坪山区东门片区旧改项目。于2020年9月至今,未按时履行拆迁合同中的过度费用约定,已拖欠该片区已签约拆迁户群众两年拆迁过度费用。 街道办能否联系该区城市更新项目相关负责人,督促其项目加紧调拨资金,持续密切跟踪相关问题解决情况。 重点:需要一个准确的付款时间(哪怕是半年,一年时间),何时履行协议支付拖欠的过渡期安置费。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6-29
答复时间:
2022-06-2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坪山街道更新整备部已收到并回复您的来件问题,回复如下:根据民法典中合同编的相关规定,被搬迁业主与相关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应尽的义务,坪山街道更新整备部接到被搬迁业主反馈后,高度重视并跟踪相关问题的解决情况,多次约谈该更新项目负责人了解情况,但因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坪山街道更新整备部不是协议的签订一方,不了解每户业主搬迁补偿协议中约定的具体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故只能以未妥善履行合同义务为由,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建议被搬迁业主收集相关证据,提起民事诉讼,固定债权,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坪山区坪山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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