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打工人
留言日期:
2022-06-21
主题:
人才引进政策
内容:
尊敬的坪山区区长您好:
我是**公司员工**于2021年7月22日完成博士毕业答辩取得博士毕业证,并于2021年8月16日将户口迁移至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沙坣社区居民委员会东纵路41号110室,本人于2021年11月3日通过校学位委员会取得博士学位证。由于本公司要求应届毕业生持双证报道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毕业证+学位证),因此该员工于2021年11月4日正式入**公司,即2021年11月起开始在坪山区缴纳社保。现坪山区人力资源局相关领导以本人落户之日未缴纳社保为由,不给予发放坪山区人才补贴。由于落户和缴纳社保毫无关系,产生这种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政策条款含糊不清,恳请领导就此事给我一个答复,不要因此寒了我建设坪山区的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