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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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
留言日期:
2022-04-24
主题:
深户(坪山户)无符合要求的居住登记,是否可以申请坪山坑梓街道小一学位?
内容:
本人和小孩都是坪山户口,目前在坪山坑梓街道金沙社区就读公立幼儿园。2019年申请公立幼儿园后,未及时变更自己的居住登记,但是一直实际居住在金沙社区。未更新申报居住登记的另一个原因,目前居住的商品房小区,房东小孩今年也要上小一,房东全家住在惠州大亚湾,从未在深圳住过。根据学位锁定要求,租房今年只能给房东小孩上学,我们即使做了居住登记,也是不能用她这个房子的学位。但是,按照”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遵循“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口政策要求,义务教育学位安排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积分入学制度。有效的住房证明不是入学必备条件,教育部门不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核验,但有效的住房证明是教育部门实施就近入学、安排学位的重要依据。“精神,我才是实际居住人,我们在金沙社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住所,我们应依法享有金沙社区的公立义务教育。请问,坪山教育局领导,我们今年9月能否上金沙社区的公立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