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in
留言日期:
2022-04-18
主题:
中海万锦熙岸华庭租户关于双标不公诉求书
内容:
事由 近期坪河雅苑发布公租房配租公告,内有学位申请、签约入住事项,参见如下: 1.本次选房暂不具备办理签约及入住手续的条件,待具备条件后,再另行通知签约和入住办理时间。 2.本项目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后,申请坪山区学位可凭“选房确认书”报名申请学位。 1.中海万锦熙岸华庭在2021年12月即选房成功,且签订的“选房确定书”以及预分配合同,请问为何中海万锦熙岸早于坪河雅苑选房和签订选房确认书,却不能申请学位? 2.请不要拿片区学位紧张来做挡箭牌,坪河雅苑1800户能凭借选房确认书申请学位,中海200户选房确认书却不能用来申请学位,请问,这是什么逻辑? 3.中海万锦熙岸华庭是坪山区级公租房,申请的租户都是坪山户籍,孩子也都属于坪山户籍,坪河雅苑是市级公租房,然道坪山区户籍的孩子要比市级的低人一等? 综上所述,中海万锦熙岸华庭租户要求一视同仁,使用“选房确认书”或预分配合同申请坪山学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4-19
答复时间:
2022-04-1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我局已通过短信的方式告知市民办理结果。具体办理情况如下:市民您好,来件已收悉。1.根据我区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公租房申请我区公办学位,须提供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2.已签订《预分配合同》的区属公租房,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可凭《选房确认书》或《预分配合同》报名,但参与积分排位录取必须符合坪山区学位申请条件,即认租家庭需要在报名材料审核结束前提供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否则将不能参与我区学位的积分排位录取。更多招生入学政策,您可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深圳坪山教育”进行查看,具体事宜以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坪山教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您拨打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0755-28472605。【坪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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