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猪
留言日期:
2021-11-21
主题:
小狗扰民
内容:
本人所在园区内有业主在公共区域内养狗,这只狗曾经咬伤过人。赔过钱。现在整天拴在我们宿舍门口过道上,吃喝拉撒都在过道,造成周围臭气熏天。夜晚狗叫扰民,多次跟狗的负责人反映得不到改善,请有关部门制止他的这种行为。把狗移到别处养。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1-23
答复时间:
2021-11-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我队已收到并回复您的来件问题,回复如下:我队2021年11月23日前往查处,责令当事人清理现场,我队将加强该处的日常巡查力度,避免出现回潮现象。【坪山区石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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