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及填报的所有家庭成员如在本市曾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因离婚分割或房产转让,现未拥有政策性住房的,可否申请轮候安居房?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07 10:21:27

  答: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如市民已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因离婚分割或房产转让,现未拥有政策性住房的,不能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信息员:何燕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