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22年秋季小学初中转学插班学位申请的通知》招生对象

信息来源:坪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15:13:49

  (一)公办学校申请对象

  居住地在相关学校招生范围内,具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申请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必须是符合相应转学插班年级的在校生,不得跨年级申请转学插班(深圳市内转学的需提供深圳市学籍号,深圳市外转学的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全国学籍卡)。

  (二)民办学校申请对象

  申请转学插班至民办学校的申请人应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规定的就读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连续居住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1年,并保证社保为在保状态。

  申请民办学校转学插班必须是符合相应转学插班年级的在校生,不得跨年级申请转学插班(深圳市内转学的需提供深圳市学籍号,深圳市外转学的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全国学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