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信息来源:坪山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18-06-05 09:25:00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