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民政局共办理区人大建议10件,其中主办件6件,承办件1件,会办件3件。所有人大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办结,实现了办复率、解决率、人大代表满意率均“3个100%”目标。现将我局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办理基本情况
(一)基本做法
1、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成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办理专题工作部署会。局主要领导直接部署推进,主持召开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决定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办理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按分管范围分工负责,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办理,在领导机制上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明确办公室为人大建议办理的牵头科室,负责督办、协调、配合、落实有关的承办工作,同时把好政策关、格式关、质量关、文字关。各业务科室为人大建议办理的责任科室,由科室负责人和专业能力素质较强的骨干人员承担具体办理工作,使全局的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形成有效的组织网络,保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联系,积极沟通。各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单位)主动加强与代表协调、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代表意见,通过电话、上门走访、座谈等形式,认真开展办前访、办中访、办后访,协同代表研究建议有关解决方案、推进情况、阶段性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对代表提出的实质问题,做到逐一答复、正面答复, 避免出现讲空话套话、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和漏答现象,力求让代表满意。
3、总结经验,提升质效。为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局仔细研究《关于交付办理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深坪督〔2021〕50号),按照项目化管理模式、采用台账式推进方式定期通报事项办理进度情况、强化节点督办、确保及时完成办理事项。通过与代表的沟通交流,不断调整方案措施,做到办前有思考、办中有交流、办后有反馈。代表提出的建议能即时解决的,立行立改,坚决解决问题;短时间不能完成的,细化措施,坚持从体制机制上着手,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使人大代表建议分办工作及时准确地落实到位。
二、典型案例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保障方面
方佑喜等代表在第1-2021012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保障机制的建议》、汪济国等代表在第1-20210110号《关于加快推进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中提出:要以社区为服务半径,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同时注重对养老护理工作人员采取政策倾斜,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储备。以政府为主导,同时引入市场竞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提供支持,形成多元化和资金多渠道投入的发展机制。实现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等综合服务场所集中管理,优化运行模式。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通过三点予以落实。一是养老扶持政策多元覆盖。我区在深圳市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措施清单的基础上,依托我区作为首批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深圳国家高新区坪山园区的优势,发布了《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加快出台《坪山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实施办法》、《坪山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形成以《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为纲领、若干中长期规划为核心、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基础的“1+N+X”的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体系,全面覆盖土地、财政、金融、保险、税费、医疗、人才、产业等方面,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最优质的保障,推动养老服务多元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每年度组织养老服务业务骨干、养老机构护理员、居家养老服务员等队伍开展培训。大力推进标准制定、技能培训、职业评价、促进就业等工作,着力培养高素质的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和医疗护理人才。发布了养老服务行业工资指导价,《坪山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坪山区“聚龙巧匠”认定、管理和保障实施办法》等,推动辖区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努力实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有提升、就业有渠道、权益有保障。同时引进家政相关职业培训机构。为满足辖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技能提升的需求,经区人力资源局备案,我区现有4家职业培训机构可开展月嫂、养老护理、护理员、育婴员等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争取提升辖区养老服务专业人员人数及质量,为辖区打造一批高质量家政服务类技能人才。
三是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常住居民,免费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慢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免费为65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提供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通过问诊和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生活状态和健康状况评估,进行体格检查(体温、脉搏、血压等)和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血糖、血脂、心电图和腹部B超等),根据评价结果提供相应健康指导。2020年,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6708人次。二是按病种实施老年人分类干预。自2019年至今,已将6429名老年人纳入慢性病(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评估病情后,采取门诊就诊、家庭访视和电话追踪等方式,对老年人进行随访,了解其服药依从性和药物不良反应,从而实施科学合理干预,提高服务针对性、有效性。
四是多样服务错位协调发展。积极回应社区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00%覆盖。截至目前,坪山区建有6家长者饭堂、3家日间照料中心、3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家星光老年之家,1家长者暖心坊,48家党群服务中心(含分站点)的设施布局,保障了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需求。试点在住宅小区嵌入设置长者暖心坊,内设长者助餐、康复理疗室、社区老年大学分校、棋牌室、阅览室等功能服务区,缩小养老服务距离,在我区初步形成养老服务各有所长、各取所需、错位发展的养老服务格局。
(二)残疾人服务保障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
罗武等代表在第1-202100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建议》、汪济国等代表在第1-20210114号《关于加快推进坪山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建议》中提出:我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仍显不足,专业人才还比较缺乏,特别是服务机构水平参差不齐,需进一步加强康复网络建设;另外我区部分道路、公共场所未按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难以满足广大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参加社会活动的需要,建议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通过四点予以推进。一是实现“一街道一职康”全覆盖。以各街道职康中心作为残疾人服务重要阵地,为辖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与技能训练、文体活动、康复指导等服务。同时推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完善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目前已完成项目主体结构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85%。建成后,将为我区残疾人提供包括重度残疾人托养、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残疾人就业、文体活动和精神残疾人家属资源中心七大服务为一体的全方位、广覆盖、专业化的综合性服务,着力打造全链条残疾人综合服务示范基地。
二是强化民政与卫健联动,通过整合资源进一步扩大中医康复服务规模和能力。签署《坪山区肢体残疾人医院定点康复服务项目协议》,为肢体残疾人提供定点康复医疗服务;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社康机构按照各自服务范围上门为有需要的残疾人签约家庭医生,每季度为签约家庭医生的残疾人提供一次上门服务,内容包括健康宣教、康复指导等。
三是寻求多元化发展,为残疾人提供更多个性化的康复服务。我局采取居家安养、机构托养和日间照料等形式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同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或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参照民政部门资助社会福利机构的标准予以资助,其中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另给予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资金资助。目前我区特殊儿童康复机构新增至4家,其中2家为深圳市残疾人康复定点机构,有效缓解特殊教育康复机构不足问题。同时,制定并印发《坪山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明确从机构准入、日常运营等方面规范特殊儿童教育康复机构管理,推动我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四是出台无障碍设施改造扶持方案。我区已将无障碍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坪山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区级规划和设计指引,重视无障碍设施设计连续性核查工作。新建工程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建设工程未执行初期规划设计不予验收。同时大力开展公共环境无障碍督导测评,加大我区既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改造力度,扶持残疾人就业单位和培训机构改造无障碍设施。对于非政府投资建造的无障碍设施,后续将继续根据相关条例推动市级相关部门出台非政府项目改造补贴办法。
(三)关于完善流浪、非户籍困弱人员救助机制方面
廖威龙等代表在第1-20210093号《关于建立非户籍困弱人群临时救助机制的建议》、黄玉芬等代表在第1-20210103号《关于完善流浪人员救助机制的建议》中提出:近年来城市街头上出现一些流浪人员,居无定所、衣食堪忧,成为文明社会管理的一个隐患问题。我区需进一步完善流浪人员救助机制和保障措施,做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同时建立健全临时救助体系,简化审批程序,把非本地户籍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如有条件建议设立坪山区救助站,为流浪人员提供安置场所和必要的物资救助。
针对代表提出的方案,我局从以下四方面入手。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相关救助工作。我区制定了印发《坪山区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救助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多方协调解决。2020年10月15日,我区召开了坪山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了非户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住院救治的经费归口。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坪山区非深户籍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工作方案》,要求对符合救治条件的患者,进行免费服药救助或应急住院救治。截至目前,我区非户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救助272人,应急住院救治1人,均落实到位。
二是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2020年疫情防控时期以来,我局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采取下放临时救助审批权限至街道的措施,简化审批程序,先后将因疫情影响的肺炎患者、被医学隔离观察或居家观察及因疫情延迟复工、未参保失业人员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并适当提高单次救助标准。2020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9人次,其中非户籍人员11人次,非户籍救助人次数同比增长90%。同时根据《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通过简化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初次公示等环节,对急难型救助对象积极开展先行救助,2020年以来实施先行救助2人次,真正实现“救急难”。
三是大力推动我区救助管理站建设。我区救助管理站与龙田消防站项目共同立项,按国家四类救助管理站硬件设施要求设计,为规划红线内的独栋物业,计划建于坪山区龙田街道龙田社区沙砾片区。项目整体用地面积4164平方米,救助站建筑面积约4475.6平方米,设立床位50个。已完成设计招标工作,并进行了第一次设计方案研讨。区救助管理站开工建设项目已列入我区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该项目计划于今年动工。届时我局将统筹做好救助管理站的前期筹备工作,补齐我区福利设施短板,为流浪人员提供安置场所和必要的物资救助。
四是修订现有救助政策,拓宽政策服务对象覆盖面。目前,深圳市民政局正根据《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粤府办〔2021〕4号)修订《深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深府办规〔2017〕8号),新办法将拓宽对有效居住材料仅包括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限制,使更多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困难群众能够得到临时救助。接下来,我局也即将开展《坪山区保民生精准救助暂行办法》(深坪府规〔2018〕1号)的修订工作,将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适当纳入非户籍困弱群体,加大帮扶力度,做好困难群众的兜底工作。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今年直接落实解决了绝大部分的人大代表建议,得到人大代表的高度肯定,总体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受现有客观政策限制,部分很好的建议目前还未能完全落实到位。例如代表建议将救助政策覆盖到更多非户籍人群,由于财政支持、人力限制、系统规划等各方面因素,目前现有政策只能支持临时性过渡性救助非户籍人群,尚无法覆盖到更多低保边缘的非户籍人群。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自下而上,将相关意见反馈给市局,积极推动新政策办法的出台和修订,加大对非户籍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
二是对部分综合性强、较复杂、需多部门协同办理的代表建议,横向和纵向的沟通力度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办理工作的统筹、沟通、办理、反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加强对各项人大代表建议的落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坪山区民政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