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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506492/2021-0027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7-16
名称: 坪山区教育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02101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30
主题词: 第1-20210156号代表建议 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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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教育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02101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7-30  浏览次数:-
(坪山区教育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02101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丘宇静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提升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的建议》(第1-2021015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实施公办幼儿园改造升级工程,改善部分公办园(含民转公幼儿园)园舍设施、校园文化环境的建议

  为提升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近年来,坪山区教育局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投入幼儿园建设,实施一批幼儿园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大力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了坪山区的幼儿园建设发展,办园条件得到了较大提升。

  一是加快推进新建幼儿园投入使用工作。近年来,坪山区人口增长较快,为保障幼儿园位需求,坪山区编制了《坪山学前设施和幼儿园选址及规划研究》,制定了《坪山区公办义务教育和幼儿园学位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2018年以来坪山区新建成幼儿园16所,提供幼儿园学位4950个,幼儿园学位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全区办园整体条件得到了大幅提升。

  二是加快原老旧公办幼儿园修缮改造工作。为改善提升老旧公办幼儿园和学校,坪山区教育局2018年实施了坪山区公办学校(园)提升工程,总投资约3500万元,对坪山中心幼儿园和坪山中学等11所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修缮改造,目前坪山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及宿舍楼屋顶防水、厕所改造、坑梓中心幼儿园卫生间改造等工程已完成,办园环境得到一定提升。同时,积极支持各幼儿园通过申请部门预算资金开展日常修缮工作,更新老旧设施,解决安全隐患。

  三是及时将“民转公”幼儿园纳入计划进行改造。大东城幼儿园于2019年回收,开办为第一幼教第八分园,为解决幼儿园建筑质量和电路安全隐患等问题,已于2020年暑期实施了大东城配套幼儿园修缮提升工程,投资约870万元,对幼儿园结构进行加固、电气和消防系统进行完善,园林景观整体进行翻修,基本达到了新建公办园的硬件条件。同时,将2020年回收的盘龙幼儿园等13个幼儿园纳入政府投资进行修缮提升,总投资约7400万元,计划对中兴、环宇、盘龙等13所幼儿园室内墙体、卫生间、强弱电、消防、厨房、室外园林进行改造提升,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计划分批进行实施。

  二、关于完善幼儿园教玩具设备设置添置的建议

  为提升各转型园(“民转公”幼儿园)办园条件,根据《广东省幼儿园评估方案》,坪山区教育局已于2020年为相关幼儿园提供应急设备及教玩具采购1000余万元,并且在2021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提升办园水平,目前已收到各幼儿园的需求,将按程序尽快完善幼儿园教玩具等设备设施的添置工作。

  三、关于提高学前教育生均标准的建议

  目前,坪山区公办园经费标准生均为1.65万元,与其他区相比属于偏低范畴,对此情况,坪山区教育局在与区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近期经向市主管部门了解,市财政局已将我市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制订工作列入今年工作计划,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年内将出台全市统一的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届时坪山区教育局将严格执行深圳市相关政策,调整坪山区生均拨款标准。

  四、关于进一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做好幼儿园各种编制性质教师保障的建议

  坪山区公办园教职工待遇已基本执行市教育局规定的过渡薪酬标准,但仍存在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基础偏低的情况。下一步坪山区教育局将在核定公办幼儿园岗位配置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市生均标准出台,提高坪山区生均拨款标准,提升幼儿园财政补助经费,保障教职工待遇。

  此函。

坪山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