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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506492/2021-0027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7-30
名称: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021015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02
主题词: 人大建议 生态环境 可降解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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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021015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8-02  浏览次数:-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广生物可降解塑料 助力建设“绿色坪山”的建议》(第1-2021015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尊敬的邹燕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广生物可降解塑料 助力建设“绿色坪山”的建议》(第1-2021015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推动建议主办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第1-20210150号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责任科室和办理责任人,着力推动第1-20210150号人大代表建议得到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办结。同时,局主要领导还定期听取、研究办理进展情况,分管局领导与各会办单位分管领导保持了密切联系和沟通,我局也牵头建立了沟通协调工作机制,会同各会办单位高质高效推进第1-20210150号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我局会同各会办单位,不断密切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力求做到第1-20210150号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能让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满意。

  二、履职尽责,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塑料污染防治

  (一)政策制定情况。我区先后出台和修订了多个涉塑料污染防治的政策,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坪府办规〔2018〕7号)、(深坪府办规〔2018〕14号)及《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坪府办规〔2021〕2号)”等,充分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并对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分阶段资助培育,积极落实政策红利,支持生物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此外,为加快构建全过程科技创新生态链,适应深圳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我区还修订完善了《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并于2021年5月20日印发。对于从事生物可降解塑料生产的企业,可享受该政策细则中有关科技平台、创新人才发展、创新创业和企业成长、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创新支持、科技服务支持、科技创新奖励等多方面的扶持。

  (二)监管执法情况。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我区专门印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2021年度限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对辖区内生产和销售的塑料购物袋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加大对小型超市、商店、农贸市场及农贸市场周围50米门店等重点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日常巡查。今年以来先后出动监管执法人员451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家,检查市场主体(除生产企业)236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163起,查办涉及市场主体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案件2起,罚款金额0.1万元。依法有力打击销售不合格塑料袋的违法行为,净化辖区市场环境。

  2021年5月7日,我区再次印发了《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商贸流通企业禁止销售、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通知》,要求全区大型商场、超市等场所严格落实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并做好推广宣传。

  (三)强化源头管理与宣传引导情况。目前,我区已初步建成有害垃圾、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年花年桔、玻金塑纸、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废旧织物、果蔬垃圾九大分流收运处理体系,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力做到各类垃圾应收尽收。今年来,我区828处集中分类投放点均按要求配置了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居民分类投放后由具有资质的特许经营企业统一回收后处理。截至目前,我区共收运塑料垃圾0.64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我区不断强化限塑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多维度、多渠道组织开展公益宣传。一是多次在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指导经营者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着力营造全民参与限塑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利用宣传栏、提示栏、电子广告屏等平台以及主题培训、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等知识,倡导拒绝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推广绿色生活新时尚。三是倡导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在食堂就餐,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打包等,营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带头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者非塑制品的浓厚氛围,有力推进我区“绿色机关”建设。

  (四)专题调研情况。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塑料污染治理走深走实,我区组织专家团队就“禁限塑”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并经区主要领导审议同意,由我区的市人大代表在市七届一次人代会上提交专题议案,为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加强服务,推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

  我区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深发改〔2016〕1154号)有关规定,明确限制与鼓励类项目。一是限制或禁止投资淘汰类的塑料类项目开展社会投资项目备案:限制投资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等限制类项目;禁止投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型塑料袋、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淘汰类项目。二是鼓励和支持企业投资可降解聚合物、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等鼓励类项目。以生产可降解塑料袋的龙头企业深圳万达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杰”)为例,该公司主要从事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彩印软包装及复合软包装、食品包装等塑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工作,是中国塑协降解塑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主导参与了十多项国家标准和国家轻工行业标准的制订。2017年以来,我区就政策引导、产业扶持等方面持续为企业排忧解难。2017-2019年,在我区大力扶持下,万达杰累计获得上市股份改制资助、技术改造资助等各类资助535.9071万元。

  四、下一步计划

  (一)完善相关政策。对标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印发的《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立足我区实际,研制区一级的实施方案,实化细化工作任务,确保责任措施落实落细落地,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建立可回收物两网融合体系。落实好《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实施方案(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我区可回收物两网融合路径,谋划建立我区可回收物两网融合体系,促进可回收物应收尽收、资源最大化利用。

  (三)加强专项执法。一是加大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塑料袋的地下黑工厂、黑窝点等生产源头;严厉查处违规销售使用、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超薄和不合格塑料购物袋以及未按规定加贴(印)合格产品标志塑料购物袋的行为;加大对小型超市、商店、农贸市场及农贸市场周围50米门店等重点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日常巡查,督促经营者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选择正规采购商,积极摸排不合格塑料袋来源,发现从事生产及批发不合格塑料袋线索,及时依法查处。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执法力度。三是加强“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对拒不改正的市场主体依法处理。

  (四)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生物可降解塑料技术的关注,积极引进从事生物可降解材料技术的创业团队和项目,研究增加针对生物可降解材料研发应用的政策条款,推动该技术的应用与提升,同时加强与龙头企业深圳万达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沟通联系,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一是以现场宣传活动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限塑政策法规、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危害和“白色污染”治理的意义。二是在我区选取人员相对密集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商场、超市、购物中心、集贸市场,举办限塑专题宣传活动,做到“一个市民影响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大力倡导推广市民使用可降解塑料袋和环保购物袋等替代品,自觉抵制使用塑料购物袋。三是探索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塑料污染治理体系,积极开展限塑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系列活动,向全区广大群众普及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辨识、处置方法,进一步宣传、推广、应用生物可降解塑料,引导居民在日常生活垃圾分类中主动完成生物降解塑料的垃圾分类,合力推动“绿色坪山”建设迈上新台阶。

  此函。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