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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506492/2023-0110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14
名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自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14
主题词: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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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1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2021-2025普法规划部署,按照《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普办〔2019〕11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深办发〔2018〕7号)要求,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我局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普法职责,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普法工作。现将我局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2021-2025普法规划部署,按照《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普办〔2019〕11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深办发〔2018〕7号)要求,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我局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普法职责,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普法工作。现将我局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责任机制建设

  一是梳理我局工作职权,按照职权领域板块整理形成我局普法责任清单。二是坚持局党组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部门统筹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责任机制,保证了普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三是按年度制定普法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具体举措、责任部门等内容。四是每年专项列支经费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普法宣传活动,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二、严格落实依法行政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划和自然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参加规划和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大讲堂专题讲座及行政执法业务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我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培训交流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会议。结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3年版)》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文件,组织业务科室相关负责人研学吸纳,规范业务办理程序,降低行政风险,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把法治教育、学法考试纳入我局干部职工每年的必学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的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试,2023年我局参考人员共57人,参考率、优秀率均为100%。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工作,我局所有持证人员共27人全部参加,通过率100%。通过以考促学、针对性教学,进一步提升了党政机关人员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夯实了依法行政专业基础。

  三是依法开展行政检查工作,2023年,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随机抽查,在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地理信息活动监督、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方面抽查1家企业,在地名命名与更名、标准地名使用方面抽查4家企业。检查结束后,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3年版)》整理形成执法卷宗并归档,对执法文书、检查记录、执法视频等进行检查,确保执法案卷规范、真实可查。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在职权和管辖范围内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截至目前,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示411条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政府在线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条,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照《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听证规定》的有关要求,依职权召开《深圳市坪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邀请来自社会各界关注坪山发展的9名市民作为听证代表参会,公开听取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

  五是在日常管理、执法等环节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普法宣传,对群众在业务办理时遇到的疑惑及时进行解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收到申请16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东省信息公开答复规范》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完善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以案释法案例库。收集本系统近年来复议、诉讼败诉案例,开展败诉案例分析会,对败诉案例分类进行深层次原因分析,针对性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参与编写败诉案例汇编,充分发挥败诉案件的警示作用,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充分利用公共大厅、接待窗口优势,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摆放宣传展板及宣传单页,将我局一楼大厅及群众接待场所打造成宣传法律知识的“前沿阵地”,方便群众阅读相关内容,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是依托各种媒体开展普法活动。通过组织业务知识线上答题宣传活动、坪山日报等纸媒刊登普法相关通讯稿、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坪山管理局官网实时更新政务动态等多种方式,履行普法责任。

  四是充分利用特定节点,广泛开展线下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测绘等主题,我局每年均开展普法进机关、进公园等宣传活动,采取知识宣传、游戏互动、户外运动等趣味十足的形式,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尊法、用法氛围。通过大型展板及小型宣传册,普及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承担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

  综上,我局按照2021-2025普法规划及市、区普法办部署,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实施普法计划及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安排,已取得较好的普法工作实效。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以大众媒体为依托,充分发挥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一些关键时段和节点,采取多种普法宣传方式,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最大程度地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以普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助力规划和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