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洲、黄静娜、黄迎春、江吉聪、刘海波、罗吉华、潘景辉、王占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消除我区城市内涝点的建议》(第2-2022008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防洪排水顶层规划的建议
积水内涝的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与城市建设息息相关。此前我局已联合规划部门编制了相关排水专项规划,提高雨水管网设计标准,结合道路新、改、扩建工程和市政老旧管网修复,进一步完善雨水管渠系统。目前正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相关防洪排涝专项规划,积极开展全区防洪排水设施建设规划的研究,以夯实工作基础,细化工作内容,切实指导防洪排涝设施的规划建设,科学合理地确定全区防洪排水设施建设、内涝点消除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我区防洪排水能力。此外,为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管理水平,强化规划管理与实施,我局还组织编制了《田坑水流域洪水风险评估与管理》,以田坑水为试点,开展流域洪涝风险分析,做好“四预”工作,为指导近期改造与应急建设工作、远期竖向规划与排水系统建设提供依据。
防洪排水顶层规划需要水务、规划、城市更新等部门群策群力,协调联动,我局将协同各相关部门科学研究,合理规划,逐步落实。
二、关于加强防洪排水设施建设的建议
此前坪山区无排涝泵站,近年来根据片区排水需求和现场实际情况,我局新建了田坑水排涝泵站和马鞍岭排涝泵站,泵站建成投入运行后,有效解决了同富裕工业区和马鞍岭村设计标准内的积水内涝问题。此外,“十三五”期间以来,我局在治理水污染的同时,新建了一批雨水管道,缓解了全区的积水内涝问题。
我局每年均系统梳理当年暴露的积水隐患点,迫切需要通过工程整治的,纳入防汛抢险工程,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其他隐患点,列入年度计划,或结合其他工程予以消除。
对于在建的工程项目,我局要求建设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落实场地及施工影响范围内的临时排水措施,确保排水通畅;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与我局委托的专业单位签订《排水设施安全保护协议》《防汛责任书》,以确保施工及生产过程中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营使用,保障防汛安全。
三、关于加强防洪排水应急能力建设的建议
我局目前组建了3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添置“龙吸水”大型抽排设备、迪沃泵车等应急抽排设备,抽排能力达到26110立方米/小时。在全区积水风险点按照“一点一方案、一点一值守、一点一设备、一社区一应急保障小组”的“四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根据雨情提前预置保障人员、抽排设备,充分做好积(滞)水抽排等应急处置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积滞水事件能快速响应,及时处置。
防御方面,我局在区三防办的统筹协调下,督促委托的专业单位积极会同街道社区、交警、城管等属地和职能部门,群策群力,联动联调,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积水内涝事件,尽量降低强降雨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我局切实加强排水设施日常维护管养,提前消除积水内涝风险,要求委托的专业单位每年均制定养护清疏计划,汛前、汛中、汛后对雨水口、连接管进行周期性清掏和疏通。此外,通过日常巡查,结合排水热线“接诉即办”,及时发现和处置排水设施堵塞问题,保障排水畅通。
四、建议中提到的部分积滞水点治理情况
(一)龙田世居
龙田世居较周边片区相比地势较低,汇水面积大,同时护城河内仅一处排水口,雨量较大时河道水位上涨,排水不及造成积水。
区建筑工务署正实施龙田世居修缮工程,因涉及文物保护范围,已研究结合文物修缮工程在龙田世居内新增雨水提升设施,缓解积水问题。我局委托的专业单位也将其纳入重点防范保障范围,降雨期间,将提前配备抽排设施,做好值班值守,确保防汛安全。
(二)坪慧路
坪慧路因此前坪山大道东侧、坪慧路南北两侧3根雨水管汇入1根DN800雨水管,地铁14号线坪山广场站建设阶段,又未按规划管径扩建改迁管线,导致过流能力不足,易积水。经多轮沟通,现已纳入坪山大道中段改造项目予以解决,目前正在施工。
(三)金田路
金田路206县道段因路面低洼,此前无排水设施,导致降雨时路面产生积水,我局已在金田路206县道低洼处增设排水设施及管网,向南接入水打田支流,目前该处不再积水。
金田路南侧荔景南路至嘉嘉洲百货段因南北两侧路面缺少雨水口易产生积水,此前无雨水口和雨水管线,仅道路南侧存在雨水边沟。金田路改造工程计划在该段南北两侧增加26处雨水箅子,增加雨水支管接入南侧排水沟,增强雨水收集能力,完工后可解决该路段积水问题。
以上三处积滞水点均因防洪排水设施能力不足导致,针对此类风险点,一方面我局协同涉及部门通过工程整治予以消除,另一方面在工程完工前,我局督促委托的专业单位做好防汛布控和应急保障,确保汛期安全。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