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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55506492/2022-0069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9-29
名称: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022012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29
主题词: 人大建议 地摊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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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022012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29  浏览次数:-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022012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熊健、金闻秀、凌帆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第2-2022012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答复如下:

  一、关于转变管理思维,“包容审慎、柔性监管”的建议

  为了稳步提升市容环境品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化解社会矛盾,我局一是下发了城市管理领域《减免责清单》,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六种违法情形(1.沿街建筑装修2.绿地抛洒杂物3.乱张贴4.垃圾桶捡拾垃圾5.超门店经营6.摆摊设点),在满足适用情形的前提下免于行政处罚或从轻处罚,以责令改正、警示告诫等配套监管措施替代。二是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切实做到文明执法。践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兜底,在主动服务上持续发力,从源头监管出发,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推行人性化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切实做到文明规范用语,表达通俗准确、态度和蔼、礼貌待人,避免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

  二、关于明确主体责任,实现协同治理的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环境品质,美化城市环境,打造与“创新坪山、未来之城”相匹配的城市环境品质,我局已推动成立坪山区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城市规划、市场监管、交通管理以及各街道办等职能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定期汇总各工作组及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协调及沟通联络,包括共同推进流动摊贩管理治理工作等。

  三、关于因地制宜实施精细化管理,构建市场秩序的建议

  我局已指导坪山街道、龙田街道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和居民正常出行的前提下,试点划定两处摊贩疏导点。疏导点明确了摊贩集中经营区域、路段、时段和摊位数量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开。辖区街道负责组织做好摊贩的登记设置、日常监管和摊贩疏导点周边流动摊贩的查处工作,对这些区域进行集中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确保垃圾“时产时清”等,做到区域卫生整洁。同时,对流动摊贩开展宣传教育,做到不乱倒垃圾污水、不乱扔果皮纸屑、规范倾倒餐厨垃圾等,养成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习惯。

  四、关于建立地摊经营者登记制度,加强市场监管的建议

  我局指导、协调坪山街道、龙田街道委托股份合作公司或物业管理企业开展临时摊贩的申请和登记工作,在办事窗口公布摊贩登记的条件、办理流程和《XX街道临时摊位申请书》《XX街道摊贩登记卡(填写示范文本等资料信息)》,方便市民申请办理。

  五、关于借力新技术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的建议

  我局已走访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监督指挥中心、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单位,探索推动基于城市管理场景,政府管理与服务多领域、多场景人工智能应用落地,推进智慧城管AI视频智能分析在坪山区城市管理领域试点应用,未来将研究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力量,动态监测疏导点实时情况,提升监管效能。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