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汪济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助推我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建议》(第2-20220090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坪山实际,经商相关部门,现就您提出的3条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充电设施建设,形成稳定有序的充电网络服务的建议
截至目前,坪山区累计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50个,共7306个充电桩,分布于6个街道23个社区,基本实现辖区内全覆盖。
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方面,目前我区执行《深圳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科〔2016〕187号)《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7〕10号)《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9〕1号)《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深发改规〔2020〕1号)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并于2022年6月完成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申报工作,本次补贴共涉及4家注册地在坪山的企业,涉及20个充电站,申请补贴金额共计3085.2万元。
今年6月,为规范坪山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满足辖区充电需求,结合我区土地资源情况,我局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组织编制了《坪山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为下一步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关于统一建设程序和标准,提升充电服务水平的建议
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在修订《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深圳市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流程进行了规范,优化了相应审批程序。在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运营标准规范方面,深圳市目前按照《城市公共设施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GB-T37293-2019)》、广东省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GB/37293-2019)》《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导则(2019年修订版)》执行,我局定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坪山辖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安全生产检查,协助充电站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切实保障辖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三、关于打造“智慧充电”,提高充电桩利用率的建议
2021年3月29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的任务之一是大力建设新型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柔性充电等新型智能化充电技术,推动原有设施提质增效。在保障措施方面,采取直接资助、风险补偿等多元化扶持手段,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重点企业组织实施关键领域和核心环节研发创新、产业配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接下来,我局将结合自身职责,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落实好《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
此函。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