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6955506492/2022-00586 | 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通知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8-26 |
名称: |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号: | 深坪府办规〔20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
主题词: | 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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