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坪山区中心医院口袋公园绿地景观提升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我局拟开展中心医院口袋公园绿地景观提升项目。本次采购将于2023年11月17日启动,意向单位应于2023年11月21日17:00前将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内均不得出现“招标”“投标”“中标”等用语)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文件)至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25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502室,应答单位应注明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主办单位将于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采购小组会议进行评审,确定1家供应商,相关结果将在坪山区锦绣西路25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告栏予以公示。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告期满前向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755-82923785)。
附件: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坪山区中心医院口袋公园绿地景观提升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1.坪山区中心医院口袋公园绿地景观提升项目自行采购需求
2. 风险知悉确认书
3. 声明及承诺函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下载: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坪山区中心医院口袋公园绿地景观提升项目自行采购公告.wps 附件1.坪山区中心医院口袋公园绿地景观提升项目自行采购需求.doc 附件2.风险知悉确认书.doc 附件3.声明及承诺函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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